(一)判断是否赔偿需先明确机动车驾驶行为与骑车人摔倒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机动车方是否存在过错。若机动车存在急刹车、突然变道等违规操作,导致骑车人因惊吓摔倒,机动车方有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骑车人摔倒是自身操作失误等独立原因导致,与机动车驾驶行为无关联,机动车方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责任认定需交警部门结合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监控录像等证据综合判断。若双方对赔偿有争议,可先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证据判定责任归属及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