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的规定,判定
追诉时效需要根据法定最高刑以及案件历时多久才能确定是否已达时效,若侦查机构已正式介入调查,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关于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即视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若有人员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若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予
立案,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