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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信用卡被女朋友透支了。对于信用卡诈骗25万判刑几年

(1)使用伪造或虚构个人身份信息取得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2)持有已过期或失效的信用卡继续进行交易;
(3)未经授权,擅自盗刷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
(4)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在信用卡交易中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在发卡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为了获取利益而故意超出信用卡规定的额度,长时间使用并在逾期还款被发卡方催收后仍然拒不归还欠款的欺诈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上述情况作出明确界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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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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