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授权,擅自在相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他人已经取得的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如果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接受罚款或单独进行罚款;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