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相关法规制度,刑事拘留的期限可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期限两类。
以下是详细的情形阐述: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4日,自被拘禁者进入看守所之日起正式计算截止日期。
2.至于延长期限的情况,刑事拘留期限可长达37日,值得注意的是,这期间中的7天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进行审查核实,如果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核准,案件将由检察官向法院申请批准逮捕;
反之,若未获得核准,则案件可能面临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性法律措施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