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非
法人组织的相关条款所规定,当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无法偿还全部
债务时,该组织的
出资方或设立人需承担相应的
无限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倘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非法人组织形式,其所产生的任何债务均应由企业自身的资产进行负担。
若此等资产未能足额覆盖所有欠款,则公司的股东有义务
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