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完正式的
婚姻登记手续之后,如果双方对财产问题存在争议,仍然可以以
诉讼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蓄意制造
虚假的
夫妻共同债务,试图以此方式来侵占另一方合法的
财产权益的话,那么在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法律将可能会给予其较少甚至是不予分配的惩罚性措施。
而在
离婚程序结束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前述的
违法行为,则有权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可以起诉
分割财产的。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当事人在
解除婚姻关系后才发现的,可向当地
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