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双方向婚姻登记处提交书面的离婚申请,并出示各自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其次,在婚姻部门的指导下,双方就家庭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扶养及债务偿还等方面达成明确、具体且具有权威性的书面共识;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与《离婚协议书》上进行详细的填写工作;
紧接着就是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以及结婚登记证处理表格,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检查;
最终,婚姻登记机关为符合条件的夫妻发放《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