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构成诈骗罪的案例,可以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确立适当的
量刑起点,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
诈骗金额达到了法定上限,即“
数额较大”标准之际,可以将量刑起点确定在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范畴之内;
(2)而若诈骗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
数额巨大”标准乃至存在其他更为恶劣的情节,量刑起点可定为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之间;
(3)若是诈骗金额已经突破了法律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甚至存在其他极其危险的情节,那么量刑起点应在十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范畴之内进行确定。
当然,依法应当处以无期
徒刑的案件将会有所例外。
之后,在这些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需根据诈骗金额、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要素,如
犯罪行为人的动机、手段等因素,进一步增加
刑罚的惩罚程度,以最终确立
基准刑。
至于被骗后选择立即向警方
报案,那么被骗取的资金是否能成功追回,这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的成果。
如果所有的犯罪所得都能够被及时追回,那么受害者被骗的资金就能全额找回;
但如果公安机关最终仅追回了一部分犯罪所得,那么受害者只能收回相应比例的资金;
如果犯罪所得已被悉数挥霍,且公安机关无力追回,那么受害者最终将会失去被骗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