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民事赔偿问题时,因自身经济能力所限且
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己方的情况下,若总需
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则可能会面临严重的
刑事责任,有必要去监狱接受改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责任人所驾驶的是
机动车辆,那么车主所应缴纳的
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将由保障公众利益的保险公司负责支付,这部分
赔偿款项不应被列入需个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之内。
倘若
交通肇事致人丧生,而受害者
家属无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偿,具体来说就是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交
执行申请书。
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的期限为两年。
但即使经过了两年的
司法执行程序,若仍然未能如愿获偿,法院将会暂时终止执行,直到对方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之后,再行发起新的申请进行重新评估并展开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
肇事罪定罪
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
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