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行为,意即未遵循并执行由交通信号灯所发出的指示进行交通活动。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
机动车及
非机动车信号灯的含义如下:
首先,当绿色灯亮起时,允许各类
机动车辆通行,但需注意的是,弯道中的车辆不应阻碍已经获得优先通
行权的直行车辆以及步行者;
其次,黄色灯亮起时,自停止线内超越的车辆可继续前行;
最后,红色灯亮起则代表所有机动车禁止通行。
若机动车驾驶人因
闯红灯而被查处,此类行为属于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按照相关
法规将扣除驾驶证分数6分,并处以200元的
罚金。
对于闯红灯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交警队对红灯的定义为连续三次成像,具体而言,当车辆牌照部分超过标志线时构成一张图像,经过中间交警站点另一张,直至完全越过对面标志线,如此这三张图像构成一组完整
证据才能证实存在闯红灯行为;
第二,新规进一步细化了闯红灯行为的判断标准,仅当车辆处于停车线之内,随后通过停车线,最终穿过整个路口才可视为闯红灯。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还会运用视频监控技术来判定车辆是否涉嫌闯红灯行为。
通常来讲,如若机动车驾驶员在越过停止线之后能够及时刹车,即使车辆已越过线上,也不会被
处罚为闯红灯行为。
然而如若驾驶员仍然坚持驾车前行,便会被判定为闯红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将被处罚扣去2分,但不涉及到闯红灯的处理程序。
在此,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倘若已经越过停止线,切勿继续行驶,而应立即停车不再施加任何操作,以免与后方车辆或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擦撞意外。
同时,探头主要针对动态
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只要车辆静止不动,就不会受到处罚。
相反,过于急剧的横向移动反而可能触发探头拍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