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夫妻离婚遗产是否参与分配

夫妻离婚遗产是否参与分配

关于遗产分配权问题,经双方商议共同决定最为适宜。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所有财产均视为夫妻共有的财富。
同时,夫妻间也允许以协定方式来划分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若继承的财产中,去世者留下了遗属,明确表示只给予夫妻中的其中一人,那么此财产应视为仅属于这对夫妻中的另一方。
协商离婚过程中,此类资产将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5-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