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的实际使用者若欲持续其占用,应当提前在使用权届满之前的一整年内提出续期申请。
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使用期限已届满,且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希望继续保留对该地块的占用和使用,同样也应在届满日前至少的一年时间里提起续期申请。
但是如有特殊情况,比如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共同权益而必须要收回这片土地,这种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是可以予以批准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