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谋实施的欺诈性违法活动,审判机关应依据行为人所涉及的整体骗取金额来判定其犯罪性质,并且进一步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出的功能以及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赃物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
一旦一个人行动起来投入到诈骗行为中去,但是由于行为之外的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他未能最终获取到财物财富,那么这种情况就被定义为欺诈未遂。
然而,若欺诈未遂者在这一过程中情节恶劣,对于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同样应该判定其有罪,并依法进行惩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