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若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
轻伤二级伤害结果的,通常需承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加害方在
犯罪过程中具备
自首情节的话,其将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
至于最终的
量刑判决,则需要由法院依据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裁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于故意
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中。
该条款明确指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的惩罚。
若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一步升级,致使受害者受到重伤的,则需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而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的严厉制裁。
当然,在此之外,《刑法》还针对特定情形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规定也将成为法院量刑时的重要参考因素。《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