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彩礼专题 > 农村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中国广大乡村地区,男性向女方家庭支付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但是,如果夫妇双方在婚姻缔结时就此问题已经达成了特别的协议,则例外。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正常存在的时间内,夫妇二人所获得的包括劳动所得、投资回报、遗产或赠与在内的各类收入,以及双方在此基础上事先作出的关于某种财产共享的特定安排,均应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和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5-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