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信用卡因无法及时还款而遭受停用,其所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将持续进行计算。
如果这种现象发生于同一家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之间——两者在信用卡持有人名下共同使用,那将会对您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扰。
具体如下:
首先,在给予信用卡宽容期限的场合,逾期的判断并不成立;
但若无此宽容期限,默认为逾期状况,然后便开始计算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其次,滞纳金收取比例为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而利息按照每日利率千分之五来计算,这是非常高昂的代价。
再次,建议您通过电话向信用卡中心或者所属银行进行详细说明,以便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
最后,假如只是逾期仅一次,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向银行偿还欠款的话,那么并不会对您的信用记录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
但是,需注意此举可能对您未来提升信用卡额度造成一定量的障碍,甚至会轻微地降低提额的可能性。
同样,今后的贷款申请也可能因此受到间接的影响。
再者,在连续拖欠超过两个月之后,这笔欠款就会被正式记录到个人征信记录中,超过三个月的话就视为不良征信记录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