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商标注册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整(此价格仅包含本类别内最多10件商品的注册费用。
若您需要注册更多商品,则超出部分按另加收费方式计算)。
另外,对于受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我司收费标准分别为1500元及1500元整;
同时会提供相关的商标证明书服务,此次收费标准为每次开具50元整。
以上所有费用的收取均依据中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中所明确指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按照法规要求,商标局应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的给予初始确认并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