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
财产权益纷争的民事事务聘请律师之时,通常情况下,律师会按照涉案财产价值的比例来收取相应的法律服务费用。
举例来说,假设遭遇争议的资产仅有一万元,由于额度相对较小,故常采用单件收费的方式予以结算。
以下以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作为参考范例: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若不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的话,则按照计件模式收费,每一项议案将收取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倘若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关系,那么就应按照标的物的实际金额所占比重来实行按比例收费,具体分割形式与累计收取的标准如下:
对于资产在50000元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此数额)的案件,收标准定为1000元至3000元;
而针对资产在50000元以上以及500000元之内的案件,其收费基准分别为6%-5%和5%-4%等过渡阶段的收费比值;
至于资产在100000元以上以及500000元之内的案件,其收费基准在3%-2%之间浮动;
最后,当资产在1000000元以上并跨过5000000元的范围之后,其收费基准则在2%-1%之间灵活调整。《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