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对涉及到三十万元的律师费用加以计算,通常情况下可如下所述:
(一)如果只涉及处理非财产性质的法律事务,那么在每个诉讼案件中律师最高收费不得超过五千元人民币;
(二)但若是涉及其处理的法律事务中含有财产关系因素,并且争议标的物单价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时,每位律师对于每宗案件最多可加收一千元人民币作为手续费;
而要是超過了一万元人民币,除了每个案件最多可以收取两千元人民币手续费之外,还可以按照以下规范进行分阶段收取相关费用:
争议标的金额收费标准如下:
1.对应于一万零一元至十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范围内的部分,收取百分之五的标準律師費用;
2.费率在一万零一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区间左右的部分,收取百分之四的标準律師費用;
3.在五十万零一元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价位之间的部分,收取百分之三的标準律師費用;
4.在一百万零一元至一千万元人民币价格两侧的部分,收取百分之二的标準律師費用;
5.当争议标的金额大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之时,需要收取百分之一的标準律師費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