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服务本质上属于一种合约与法定义务所构成的合同法律关系,其符合典型的服务合同这一类型。
服务合同这一概念通常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即由一方按照他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履行特定的服务任务或进行实质性的服务活动,并且该方必须向提供服务的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在此基础上,若在美容服务中,美容机构未能按照先前约定来实施相关的行为,那么这无疑将被认定为一项违约行为。
发生此类违约事件后,赔偿责任通常仅限于退还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额度。《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