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被
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我们将提供相应的房屋补偿费用(亦即房屋重置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单价进行计算得出的。
2.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暂时居住地点变更或自我寻找临时居住场所所带来的不便之处,我们还会提供一定数额的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根据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个月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给予相应补贴。
3.此外,我们还会提供一
定金额的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鼓励住户积极配合
拆迁工作,以期达到更好的拆迁效果。《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