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酌情判定赔偿:
在面临保价条款失效或被宣布无效的境地时,该问题凸显出来。
(二)可预测的损失:
尊重可预见性的基本法则。
(三)特殊物品的赔偿:
特殊物品涵盖了诸如人事档案、毕业证书以及相册等难以通过客观标准进行估值与衡量的物品。
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犯权益为由提起诉讼,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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