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已经参与医疗保险报销的患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工伤报销。
若违背此项规定,存在诈骗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退还已骗得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并对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至五倍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保险类别,前者主要负责保障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所产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涵盖了普通门诊、急诊以及住院等多种费用;
后者则主要针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
至于工伤事故的处理时长,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
1.当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时,其所在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如用人单位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