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实际实施
犯罪行为之际,萌发了
犯罪意图,这种情况被称之为
犯罪预备。
针对此类预备犯罪者,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参照已经完成犯罪行为的既遂犯进行对比,以减轻或免除惩罚。
然而,
刑法所着重打击的仅限于实际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并不包括那些仅仅存在犯罪意念的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思想犯。
此外,仅仅有犯罪意图的表露,但并未付诸实践,也不能被视为犯罪,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犯意表示。
这种情况是指将自身直接
故意犯罪的意图明确地表现在外部行动上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