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缓刑监管期间,您拥有离开所在城市前往县境以外地区的权利,但必须提前向负责监管工作的有关机关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缓刑实质上是对于被判定为有刑事责任的人士,附带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暂时免除或推迟实施刑罚的一种法律制度,确切来说它只是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先宣告被检举之人已经违法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然后暂时不对其所判之刑进行强制执行。
需要明白的是,缓刑并非一项独立的刑事制裁措施,而仅仅是一种刑罚执行手段。
针对拘役刑的缓刑考验期限设定在了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最低不少于两个月;
至于有期徒刑则是原判刑期以上的五年以下,同样最少也要满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法院法官宣判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