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针对
离婚纠纷综述的委托状撰写规范:
首先要详细完整地填写委托人与受托人的
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址等。
委托书写的主体部分应明确委托事宜及赋予之
诉讼权力所有细节。
在委托书的收尾处需分别签署或盖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章,并标明委托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严格规定,
代理关系可以分为委托代理与
法定代理两类。
委托
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来运作
代理权限。
而
法定代理人则须根据法律所规定的事项来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明确宣示,若选择以书面方式进行委托代理授权时,其
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的具体范围、权限及其所涵盖的期限,同时还需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署或盖章确认。《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
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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