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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数额在2万应该怎么样量刑

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对于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若涉及故意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及金额较大者,应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处以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应判处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者,则应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透支,且在发卡行发出催收通知后仍未按要求还款的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将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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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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