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采购的钢筋应当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是实验报告单。
若钢筋运抵现场后,请您务必对其进行外观上的仔细审查,并按照一定批次(通常为≤60吨,对于冷拉钢筋则为≤20吨)来进行复试。
若是未经过复试,或者复试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钢筋,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将其应用于任何工程项目之中。
针对钢筋这一建筑材料而言,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化学分析,但是如果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脆性断裂、焊接性能不佳或者力学性能显著异常的状况,亦或者没有厂家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无法确定钢材的钢种和钢号,又或者对于那些具有焊接需求的进口钢筋来说,您还应当进行公学成分检验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当大量钢筋由工厂中进行集中加工处理时,通常会由加工单位开具出厂证明以及钢筋同厂合格证或钢筋试验单批件(
复印件),不过需要盖上加工单位的合法公章。
最后,无论使用何种类型的钢筋,复试的检测结果都应根据钢筋本身所属的
类别进行严格的检查与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
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