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解除之后,
违约条款依然保持其有效性。
尽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将不再具有约束力,但这并不妨碍合同中关于结算以及清偿方面的规定继续发挥作用。
当事人有权决定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该如何根据违约的具体情节向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
违约金;
同时,他们也可自由地商议因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同样也不能过高到超过实际损失的程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