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的
责任主体方面,我们包含了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等多个环节。
对于这些责任主体而言,他们在工程质量方面所要承担的责任分别如下:
首先,作为工程质量首要负责人的建设单位,需要对其所主导的建设项目的整体品质负责,实现对整个建设过程的全面把控。
其次,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也有着重要义务,即严格遵循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强制性规范来进行相关工作,同时对勘察与设计成果的质量负有完全责任。
再者,身为施工方的主体则需对其承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最后,工程监理单位亦肩负重任,他们不仅应符合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献及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代表建设单位更为工程施工品质实施监理措施,而且还应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