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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征地补偿

烟台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7 17:35:25 已帮助9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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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征地补偿
1、根据土地被征用前的原本目的,我们将给予相应的补偿待遇。
针对耕地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包含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附属物的相应补偿款。

2、在制定土地征收所采用的分区片综合地价方面,我们需要全面而深入地考察土地原有的使用目的、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当地人口规模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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