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串通投标罪的
刑事责任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条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作出了明确阐述和规定。
对于该类
犯罪行为,具体惩戒措施如下:
在
串通投标过程中,
行为人若相互勾结共同提高或压低标价,使
招标方或其他
投标者的利益遭受侵害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剥夺其人身自由,同时并处或单独执行
罚金。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如果投标人和招标方之间存在串通行为,导致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则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惩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
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