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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效吗

倘若同居伴侣之间签署的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为彼此的真挚意向之明证,且其间并无任何形式的欺诈或法定范围内的胁迫行为;
此外该协议亦未涉及触犯国家法律、行政规章,亦未出现蓄意损毁公共或个人财产的情节,如此类协议往往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对于己方及对方均具有约束力。
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能严格遵循相关条款,另一方有权向相应法律机构提起诉讼,经由法庭审查认定后,将依法支持原告的合理主张,作出公正而详实的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新修订: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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