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款人不幸离世之后,其所遗留的
债权债务问题首先应当优先利用其个人遗产进行偿还处理。
若相关遗产数额无法满足
债务清算需求或是根本无任何遗产可供支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
债权人的权益和法律公正性,对于那些凌驾于双方
当事人合法婚姻关系之上的夫妻共有债务而言,可依法向其配偶要求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同时,倘若涉及到具有
担保证明责任的担保方时,亦可依据法律
法规正式要求
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