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成轻微伤害并索求精神赔偿的案例中,由于精神损害赔偿乃因权利主体的人身权益遭到非法侵扰,导致精神上承受痛苦或损伤,进而向加害者主张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故而无明确之上限设定。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应依据以下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确定:
首先,侵权方的过失程度,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其次,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发生场所及行为模式等具体情节;
再次,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实际后果;
此外,侵权方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状况;
最后,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实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