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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时间范围包括什么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时间段规定如下:
首先,赔偿请求人若欲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需先行递交至负有责任的公安机关,亦可在申请行政复议之时同时提交相关申诉材料。
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安机关须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之内公正合理地进行赔偿处理
如若逾期未予做出相应答复或赔偿请求人对补偿额度存在争议,赔偿请求人有权自提交期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行为。
其次,赔偿请求人如果要向公安机关要求刑事赔偿,则按照审批程序依次进行办理。
若经证实确实存在刑事赔偿范围内的情况,则负责赔偿的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两月之内履行赔偿责任。
再者,当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务必于收到申请之后的两个月内给出审查结果。
如对复议决定持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选择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三十天以内或者自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之日起至期间结束之日起三十天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区的同等地位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交进一步的赔偿申请以得到赔偿决定。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寻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行为被确认为非法开始算起,但是必需排除被关押的时期。《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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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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