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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个人信用卡的债务,在离婚期间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信用卡债务问题,若其被用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需求,那么便应当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
然而,如果此类债务是由配偶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所负担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并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责任范畴。


此外,如果该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过后予以承认的,或者是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那么这些债务都应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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