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倘若
抚养费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未能得到落实,申请者可以向有权机构申请恢复
强制执行程序。
具有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支付
抚养费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此时申请者有权要求对该
责任人实施
拘留制裁。
基于此,强烈建议申请者尝试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同时可以向对方普及
强制执行方面的相关
法律知识,让他们明白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是无法避免的。
②关于抚养费强制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人
民法院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可以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以及信用合作社提出请求,无需经过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外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前往被申请执行人居住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无须经过当地人民法院的同意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若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拒绝协助办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并建议或者由有关机关对其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
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为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当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终结
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
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藏匿,拒不向人民法院交代真实的财产状况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