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野生动物被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之列,因此,若有人在不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杀害野生猪类,被依法
逮捕后,情节轻微者将会面临罚款的惩罚;
严重
违法犯罪者则可能会遭到
刑事指控,承受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法律责任,同时还需支付
罚金。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对
非法猎捕、捕捉、贩卖、购买珍贵保护动物的行为有着明确且严厉的
法律制裁措施。
具体而言,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将分别采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款的方式进行
处罚;
情节较为恶劣者,将处以五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支付相应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者,更有可能遭受长时间的牢狱之灾,同时缴纳高额罚金或者被宣布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