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会面临诉讼的风险。
我们的合约方有权依据我们之间的信用卡合同提起诉讼,要求您务必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倘若贵方经过催款仍然拒绝还款,有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进行催收之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因此,逾期不偿还信用卡贷款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银行进行协商,请求银行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设定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您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