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
未成年人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男女双方可自由商议如何承担
抚养义务;
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裁决和判定。
具体而言,法院将采取以下衡量标准进行判决:
1.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其所需承担的
抚养费用通常可依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
但是,如果需要负担两名或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那么所占比例将有可能适度提升,不过最高上限仍然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其需承担的抚养费用将取决于当年的总收入或者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进行估算。
3.在存在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上述比例或将予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