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额
抵押债权并不必须通过契约形式进行转让。
在金融领域,所谓的最高额抵押债权实际上即是指为确保债项能够得到有效履行,由
债务人为保障一段特定期间内可能会持续产生的各项债权而提供
担保,待到在约定时间未能如期偿还
债务时,
债权人便有权根据该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在最大范围内对担保财产先行获得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