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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跟父亲签订借款协议有没有效

黄** 安徽-蚌埠 个人债务咨询 2026.02.06 01:57:11 412人阅读

婚前跟父亲签订借款协议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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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与父亲签借款协议,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通常有效。
2.司法实践里,法院会审查借款事实,像有无款项交付凭证。
3.若父亲给婚前一方借款,并有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交付,借款关系成立。
4.此借款多属婚前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2026-02-06 0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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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跟父亲签订的借款协议若符合法定条件通常有效,有借款事实且有交付凭证借款关系成立,一般属婚前个人债务由借款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婚前与父亲签订的借款协议满足这些条件就有效。司法实践里,法院判断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会审查是否存在借款事实,像转账记录、收据等款项交付凭证就是重要依据。若父亲确实提供了借款且有相关凭证,借款关系便成立。由于是婚前借款,通常会认定为婚前个人债务,需借款方用个人财产偿还。若对婚前借款协议的效力、债务偿还等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6 06: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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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与父亲签订的借款协议通常具法律效力,前提是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司法实践里,法院会审查借款事实是否真实,需有款项交付凭证等证据。若父亲能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款项已交付,借款关系便成立。
3.此类借款一般属于婚前个人债务,由借款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借款协议时,双方应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注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等。同时,要保留好款项交付的相关凭证,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6 05:0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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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与父亲签订的借款协议,若满足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条件,通常是有效的。这为借款行为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约束。
(2)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款项交付凭证是重要的判断依据,像转账记录、收据等能有力证明父亲向婚前一方提供了借款。
(3)一旦借款关系被认定成立,该借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债务,需要借款方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提醒:
签订借款协议时要保留好款项交付凭证。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6 03:5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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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让婚前与父亲签订的借款协议更具证明力,可在签订协议时对签订过程进行录像,确保协议签订的自愿性和真实性。
(二)借款交付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可留痕的方式进行,并且备注款项为借款,同时要求借款方出具收据,完善证据链。
(三)若借款用于特定用途,可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便在后续发生纠纷时,能清晰界定借款的使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2-06 02:36:55 回复

【法律意见】当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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