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企业拆迁专题 > 企业拆迁过程中要如何维权

企业拆迁过程中要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相关规定,在厂矿公司等单位遭遇拆迁过程中,如若权益遭受不当侵犯或损失,自然有权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自保。
同时,对于所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存在不良因素和疑点的情况下,被征收者如有意见或者反对观点,亦可依法申请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新修订:2024-04-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