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父母无权对其子女的婚姻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坚决反对并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所有形式的
干涉婚姻自由的
违法行为。
当父母使用
暴力手段以达到干涉孩子的婚姻自由时,这种情况如果相当严重的话,有可能触及到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一严重罪行的边缘,将会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
而如果暴力程度足以导致
被害人的生命遭受威胁甚至丧失时,父母则将面临更重的惩罚,即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责任。
所谓“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主要是指那些利用暴力方式来强行干涉他人自行决定是否缔结或
解除婚姻关系的恶劣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
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