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罪的
追诉时效计算原则,根据司法解释,是从后罪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具体规则如下:
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剥夺自由五年以下的案件,其
诉讼期间自
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罪犯则需在十年期满后停止追究;
对于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时限需达到十五年;
当罪犯被判处
终身监禁或
死刑时,
追诉期限则为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