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中的一方存在不忠贞行为等过错现象,另一方便有权向法庭请求
离婚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该类
离婚诉讼案:
1. 首当其冲的便是依据离婚诉讼
案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对涉事双方面对面展开调解工作,只要无过失方能够对过错方的过错予以原谅,且过错方同样愿意参与调解活动,那么就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提供了可能背景条件,从而法院会尽力通过调解处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2. 如果双方之间的矛盾确实无法通过和平途径得以化解,或者其中有一方坚持希望通过离婚方式解决矛盾,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两人
解除婚姻关系。
3. 当然,在作出离婚判定时,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优待与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