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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有什么

以下人士可有资格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
(2)由社会团体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家属所在的机构推荐的人员;
(3)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以及他们的朋友和亲戚。
然而,正处于服刑期中的,或者已经被判处或是依法被剥夺、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人,将无法担任辩护人角色。
同时,那些曾经被开除公职,或者是其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已经被吊销的人,也不能够担任该职务,除非他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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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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