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惩处依据:
违法停车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五十六条以及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五十六条明确指出,
机动车应按照
法规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除非经本法规第三十三条批准设立的
停车位)。
此外,若机动车在道路上作暂时性停靠,亦需确保不会对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造成阻碍。
违章停车罚则标准:
如果机动车在明确禁止
停放车辆或者仅允许暂时停放汽车的地方停车,且车主并未在场或者虽在场但未能立即将车辆驶离,导致对他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产生妨碍,那么将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元、暂不进行扣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
违法行为,并予以
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
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